泓淋电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泓淋电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号文《关于同意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7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99元。截至2023年3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72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4,627,2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6,906,654.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7,720,545.1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40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金额 |
1 | 电源线智能制造及产能提升项目 | 40,767.81 | 40,767.81 |
1.1 | 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 | 11,989.42 | 11,989.42 |
1.2 | 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28,778.39 | 28,778.39 |
2 | 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 | 14,118.24 | 14,118.24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总计 | 69,886.05 | 69,886.05 |
注:“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5月17日、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772.0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99,886.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截至目前已完成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9,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累计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9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9,590.42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6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27,995.00万人民币超募资金(含利息)投资建设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超募资金 |
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38,495.00 | 27,995.00 |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项目涉及跨国业务,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各类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对于部分设备采购,公司及子公司会采用统一集中采购的策略,从而获得更高的议价权,降低采购成本,若按照募投项目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采购部、财务部等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根据合同条款,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按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手续,并建立对应台账。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度汇总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公司将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
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泓淋电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泓淋电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李亦中 刘冠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