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3,571,845.43元,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541,109.45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34,351,478.5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3,477,729.0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元(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方案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分配方案,有效地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