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是双方开展战略合作而签订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能够加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对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实际产生的交易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3年12月28日与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鉴于三一在工程机械领域的领先地位以及公司与其在液压管路系统的良好合作,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沟通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产品性能,共同促进工程机械的发展,实现"共享、共赢、做大、做强"的目标。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签署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如后续有重大进展或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陈家元成立日期:2001年04月04日注册资本:345,047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环城东路经营范围:挖掘机、非公路自卸车、注塑机生产加工;旋挖钻机(口径1米以上深度30米以上大口径旋挖钻机)、拆除机生产加工;新材料(纳米技术材料、超细粉末合金材料、稀土金属材料、焊接材料、超硬材料、其他金属材料)加工;移动数据终端设备生产加工;并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从事工程机械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与三一不构成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销售金额 | 23,276.65 | 29,630.80 | 21,466.82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61% | 58.69% | 46.21% |
注:本次统计的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为三一的母公司三一集团控制的相关企业。
履约能力:三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誉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乙方:江西福事特液压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沟通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工程机械的发展,实现"共享、共赢、做大、做强"。
(二)合作领域及方式
1、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工程机械液压管路产品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在采购工程机械液压管路产品时,优先考虑乙方产品,乙方确保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3、乙方通过新材料应用、新产品设计等方式取得的突出研发成果,应当优先供甲方使用。
4、乙方对甲方供应的产品每年提供协议价格,乙方授权公司或合格的子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
(三)以上议定事项为框架内容,具体合作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四)若本协议任意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可以提前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另一方收到该书面通知一个月后予以终止。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自 2024年1月1日至 2026年 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的签订能够加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对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实际交易而定。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暂时无法预计本协议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三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