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资金的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200万元。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2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