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福事特(301446)公司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登记的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0,400,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为10,400万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328彭香安
203*****690郑清波
303*****510杨思钦
403*****649彭玮
501*****390施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

所持股份做出承诺:“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所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所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所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联系人:彭玮电话:0793-8469832

八、备查文件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