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家大道51号福事特3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香安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84,844,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8,9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5,89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5,89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5,89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0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84,829,790 | 99.9831% | 12,350 | 0.0146% | 2,000 | 0.0024% | 0 | 0%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877,790 | 99.9097% | 12,350 | 0.0777% | 2,000 | 0.0126%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汤亦炜和师溢钒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