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开创电气(301448)公司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09,286.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8,927,193.70元,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4,892,719.3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5,571,761.88元,经审计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2,742,068.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4,000,000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情况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