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将持续督导机构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变更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德邦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国金证券指定劳旭明先生、殷啸尘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