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吴宁 | 是 | 3,000,000 | 9.87% | 2.87% | 否 | 否 | 2026年8月3日 | 2028年8月2日 |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 |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截至2026年8月4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04,600,000股,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最新的
总股本为准;如有数据差异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2)表中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下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吴用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份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吴宁 | 30,381,000 | 29.04% | 14,350,000 | 17,350,000 | 57.11% | 16.59% | 0 | 0.00% | 0 | 0.00% |
| 吴用 | 14,365,000 | 13.73% | 8,780,000 | 8,780,000 | 61.12% | 8.39%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44,746,000 | 42.78% | 23,130,000 | 26,130,000 | 58.40% | 24.98% | 0 | 0.00% | 0 | 0.00%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合计超过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先生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本次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与公司无关。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84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8.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03%,对应的融资余额为7,7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不含未来半年内到期)。吴宁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总体质押风险可控,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存在业绩补偿履行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