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1  盘古智能(30145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1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古智能”)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 1 人。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邵安仓先生(董事长)、李玉兰女士、路伟先生、隋晓先生

2、独立董事:徐国君先生、牛传勇先生、杨奇峰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邵安仓先生(召集人)、隋晓先生、路伟先生

2、审计委员会:徐国君先生(召集人)、牛传勇先生、隋晓先生

3、提名委员会:牛传勇先生(召集人)、杨奇峰先生、邵安仓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奇峰先生(召集人)、徐国君先生、李玉兰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 1 人。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齐宝春先生(监事会主席)、张玉静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李晓凤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职工代表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邵安仓先生

2、副总经理:李玉兰女士、李昌健先生、王刚先生、郑林坤先生

3、财务总监:路伟先生

4、董事会秘书:郑林坤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李文静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林坤先生以及证券事务代表李文静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郑林坤、李文静

电话:0532-87811981

传真:0532-87811981

邮箱:panguzhineng@paguld.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

四、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格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格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离任后仍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该有限合伙1.52%财产份额,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离任后仍

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公司对徐格宁先生、于君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邵安仓先生、李玉兰女士、路伟先生、隋晓先生、徐国君先生、牛传勇先生、杨奇峰先生、齐宝春先生、张玉静女士、李晓凤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李昌健先生:出生于1975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青岛4308机械厂技术员;2001年1月至2005年4月,任青岛英派斯集团研发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2年4月,任尼得科电机(青岛)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2012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系盘古智能前身)研发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盘古智能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昌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刚先生:出生于197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国产化科科长;2000年4月至2002年9月,任青岛黄河电子项目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艾默生电机(中国)有限公司高级采购员;2006年1月至2007年2月,任庞巴迪转向架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采购团队搜购经理;2007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固特异(青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青岛盘古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系盘古智能前身)及盘古智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刚先生在公司股东青岛开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该有限合伙3.03%财产份额。

王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郑林坤先生:出生于1987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5月至2023年7月,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8月至今任盘古智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林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文静女士:出生于1990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曾先后就职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019年10月至2023年8月任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