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17  盘古智能(301456)公司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岭投资”)、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喆投资”)、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鸿投资”)、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华投资”)、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浩投资”)、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智投资”)、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岩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57,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截至2025年1月16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6,292,3004.23%5,627,6003.79%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2,448,8351.65%2,206,1351.48%
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2,066,7761.39%1,847,3761.24%
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1,137,6570.77%1,018,9570.69%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1,048,8650.71%944,9650.64%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739,4770.50%662,6770.45%
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条件股份568,8280.38%509,4280.34%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4,302,7389.63%12,817,1388.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302,7389.63%12,817,1388.6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青岛松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98664,7000.45%
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93242,7000.16%
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98219,4000.15%
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97118,7000.08%
青岛松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94103,9000.07%
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9776,8000.05%
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9859,4000.04%
合计1,485,6001.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3、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松岭投资、松喆投资、松鸿投资、松华投资、松浩投资、松智投资、松岩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