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关于与万通液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5-03-13  盘古智能(30145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万通液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双方合作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液压”或“甲方”)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为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友好协商,决定在液压领域内围绕研发创新、采购协同、供应链整合、市场开拓、资本运作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前瞻性研究与产品开发,提升供应链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资本性产业投资合作,建立优势互补机制,促进双方业务能力与整体实力的提升,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为双方创造更为广阔的商业价值与社会效益,携手推动液压产业的持续发展与技术创新。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万法注册资本:11,921.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762895816X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4年6月7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万通液压之间无关联关系。万通液压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双方将凭借其在各自领域的专业性及影响力,展开多方面的深度合作,互惠互利,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增强整体盈利能力:

1、资本合作:一方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融资时,另一方可根据发行时的情况参与认购。甲方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乙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债券认购协议为准。乙方须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

2、采购合作:双方视对方为重要的业务合作伙伴,在液压产品及相关零部件采购方面为对方提供优惠的商务条件。

3、市场拓展合作:双方在液压领域的客户开发和市场推广过程中,互相提供支持和协助,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扩大市场销售规模。

4、供应链合作:双方在原材料采购及其他供应链环节加强合作,提升供应链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

5、研发合作:双方可根据各自的优势和需求,针对行业关键技术和市场需求进行交流,开展前瞻性研究和产品开发。

6、投资收购:双方可考虑共同投资收购液压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和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协同发展,扩大市场份额。

(三)法律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合作内容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四)协议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合作期限为5年。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延长。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构成、合法性、解释及其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管辖。

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万通液压《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整合双方在液压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与产业资源,重点围绕液压领域建立战略协同机制。通过构建企业间高效协作体系,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与共享,共同提升液压产业链的价值创造能力,最终达成互利共赢的战略目标。本次与万通液压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有效拓展公司在液压领域的业务发展空间,强化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及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