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邵安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150,447,80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0,447,805 股。通过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为90,061,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3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为8,375,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为86,847,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262%。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为3,213,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0%。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53,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53,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五年(2026-203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53,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53,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反对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4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4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4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3,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0%;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决。
关联股东邵安仓先生、李玉兰女士、路伟先生、王刚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7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04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6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9%;反对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李良锁律师、王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通过现场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