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崴电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5-04-25  钧崴电子(301458)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哈宁先生、胡旭阳先生、史兴松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哈宁先生、胡旭阳先生、史兴松女士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报告期内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