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4-04-22  丰茂股份(301459)公司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366号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丰茂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丰茂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丰茂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丰茂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丰茂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建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建维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1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3号《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8,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9,764,000.00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4,419,037.67(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816,962.33元。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46,764,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1,236,000.00元于2023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4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金额
2023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63,816,962.33
减: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4,000.00
减: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0
加:尚未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1,398,347.97
加:暂未置换的各项发行费用9,372,765.17
加: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支付银行手续费85,280.74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24,189,3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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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陆埠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陆埠支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39609001040016944活期存款294,856,171.6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33150199570000000760活期存款34,982,896.5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86031110000102847活期存款38,904,669.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浙江丰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574909356910021活期存款55,445,618.56
合计424,189,356.2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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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3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9,952,535.19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22,040,287.2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7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进行资金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50,000,000.00元大额存单和10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563,816,962.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4,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4,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注)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传动带智能工厂建设项目295,117,300.00295,117,300.00284,000.00284,000.000.10%2025年12月26,834,299.60不适用
张紧轮扩产项目84,935,600.0084,935,600.002025年12月5,143,015.06不适用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5,641,600.0055,641,600.00200,000.00200,000.000.36%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35,694,500.00435,694,500.00484,000.00484,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传动带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目前部分生产线已投产,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2、张紧轮扩产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目前部分生产线已投产,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816,962.33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28,122,462.33 元。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9,952,535.19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22,040,287.2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7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进行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50,000,000元大额存单和1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9,952,535.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进行资金置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