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淞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淞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宁波丰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84万股股份。蒋淞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蒋淞舟先生个人简历
蒋淞舟,男,1997年6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任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管培生;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丰茂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丰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金色春天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淞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宁波丰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84万股股份。蒋淞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蒋春雷先生、董事王静女士之子,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