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9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8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陆埠支行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2月24
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传动带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张紧轮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3,078.58万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950.32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紧轮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专户结余利息收入53.15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已办理完成“张紧轮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同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注销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账户状态 |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陆埠支行 | 39609001040016944 | 传动带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存续 |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 | 33150199570000000760 | 张紧轮扩产项目 | 本次注销 |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574909356910021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存续 |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86031110001778942 | 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存续 |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陆埠支行 | 39609001040019252 | 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 存续 |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86031110000102847 | 超募资金 | 已注销 |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