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2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 证上〔2026〕135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或“丰茂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17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2026 年8 月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 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 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 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 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752.98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60,752.98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8,225.89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 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 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 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 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 个月(按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丰茂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752.98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 和网上申购已于2026 年8 月18 日(T 日)结束。
根据2026 年8 月14 日(T-2 日)公布的《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丰茂转债发 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丰茂转债本次发行60,752.98 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 元,发行数量共计 6,075,298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 年8 月18 日(T 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丰茂转债 为565,193,200 元(5,651,932 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3.03%。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丰茂转债总计为 423,360 张,即42,336,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7% ,网上中签率为 0.000403098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 购数量为105,026,562,390 张,配号总数为10,502,656,239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10502656239。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 年8 月19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 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6 年8 月20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 张(即1,000 元)丰茂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5,651,932 5,651,932 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4,551,066 4,551,066 100%
动人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5,026,562,390 423,360 0.0004030980%
合计 105,032,214,322 6,075,292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丰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3,640,853 张,实际控制人 蒋春雷先生获配数量为690,245 张、王静女士获配数量为68,266 张,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苏康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数量为151,702 张,合计获配数量为4,551,066 张,约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4.91%。 注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 张为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 张为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6 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丰茂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6 年8 月14 日(T-2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 发行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 号
电话:0574-62762228
联系人:吴勋苗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电话:021-23153791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8 月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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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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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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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