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更正公告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公告的《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之“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中每股收益,原计算口径为按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现将计算口径调整为按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88元/股(按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0.92元/股(按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更正公告》之盖章页)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更正公告》之盖章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