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立当月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非江门地区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2,000元/年(税前);江门地区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0,000元/年(税前),均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对应的薪酬政策领取公司薪酬,同时每月发放1,000元董事岗位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及福利;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福利。
2、监事每月发放600元监事岗位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津贴)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董事、监事的薪酬(津贴)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5、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