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盈特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4,344户,限售股份数量为1,700,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00万股,并于2023年7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99,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3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100,700,9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无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31,299,09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700,9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9%,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700,906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00,9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计4,34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限售股份类型 | 限售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1,700,906 | 1.29% | 1,700,906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700,906 | 76.29% | - | 1,700,906 | 99,000,000 | 75.00% |
首发前限售股 | 99,000,000 | 75.00% | - | - | 99,000,000 | 75.00% |
首发后限售股 | 1,700,906 | 1.29% | - | 1,700,906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299,094 | 23.71% | 1,700,906 | - | 33,000,000 | 25.00% |
三、总股本 | 132,000,000 | 100.00% | - | - | 132,000,000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的数量及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博盈特焊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