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浏

查股网  2024-04-20  博盈特焊(301468)公司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浏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至2001年历任湖北省宜昌富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建筑公司副经理,2001年至今任五邑大学高级工程师、教授,现任广东省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召开次数出席次数
何浏110055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3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8月14日

2023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8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0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并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8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参与年审工作沟通,及时推进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董事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次。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并提出有效建议,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现场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深圳证劵交易所报告有关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接待投资者来访等服务,公司证券部设有专线电话,并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电子信箱等各种方式,确保与广大中小投资者进行无障碍地有效沟通。公司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均在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全面披露,确保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

息。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重视关联交易控制和管理工作,定期听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购销商品等关联交易情况,要求公司在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的前提下开展关联交易,并要求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1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对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的情况

基于公司董事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为保证董事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促进董事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薪酬及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全心全意服务公司,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在此要衷心地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 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持续保持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提高董事会决 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稳健发 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何浏2024 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