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关于调整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5 年7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4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7 月4 日至2025 年7 月14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3、2025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 年7 月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4、2025 年7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 年7 月2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96 元/股的价 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6 名激励对象授予476,6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5、2026 年7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调整2025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 年7 月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 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 调整。
公司于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 年5 月21 日披露 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26 年5 月29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情况, 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1) 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95,750 股 \times(1+0.3)=774,475 股\]
\[(2)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476,600 股 \times(1+0.3)=619,580 股\]
\[(3)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119,150 股 \times(1+0.3)=154,895 股\]
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95,750 股调整为774,475 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76,600 股调整为619,580 股,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119,150 股调整为154,895 股。
2、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情况,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1.96 元/股-0.2 元/股 ) /(1+0.3)\]
因此,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96元/股调整为9.05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的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400股(根据权益分派调 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2、公司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16名调整为15名,首次授予15名对象(不包含上述1名离职人员的 原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2,856股(根据权益分 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首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70,296股,
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9,580股调整为349,284股。
除上述调整及作废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及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 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授予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对应的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 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