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23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341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恒达新材”,股票代码为“301469”。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5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237.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5.5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1.0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94.5440万股回
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25.59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4.0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70.4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5.97%。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195.994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034.9525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39.2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86.39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4.0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09.6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5.97%。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51598850%,有效申购倍数为3,974.58097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8月10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5.5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9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1.0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94.544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3年8月2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共赢9号资管计划 | 410,060 | 14,999,994.80 | 12个月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881,78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61,475,768.4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14,21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835,911.54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863,94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33,982,925.2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190,036股,约占网下
发行总量的10.03%,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32%。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14,213股,包销金额为7,835,911.54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0.96%。
2023年8月14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8,862.85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420.00 |
3 | 律师费用 | 618.00 |
4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473.58 |
5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22.26 |
合计 | 11,396.69 |
注:1、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如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2、发行手续费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6451551、010-86451552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