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5  恒达新材(301469)公司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达新材”)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潘昌先生(董事长)、姜文龙先生(副董事长)、赵新民先生、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廖寿华先生

独立董事: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元平、董事潘昌、独立董事乐进治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元平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潘昌、董事赵新民、独立董事郑梦樵组成,其中董事潘昌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乐进治、董事姜文龙、独立董事李元平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乐进治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梦樵、董事姜文龙、独立董事乐进治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郑梦樵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元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青先生(监事会主席)、黄凯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杨菊红女士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姜文龙先生

副总经理:赵新民先生、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

财务总监:叶民先生

营销总监:陈雪洪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郑洲娟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程新美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陈臣拓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郑洲娟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陈臣拓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职业操守及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0-7061199

办公传真:0570-7061234

电子邮箱:hdxc@hengdaxincai.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5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潘昌先生: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浙江恒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上海意立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董事。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恒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有限”)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87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86%;通过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50,1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82,0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潘昌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1.02%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潘昌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姜文龙先生: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7年10月至1979年10月,知青下乡。1979年11月至2002年1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浙江亚伦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任龙游县昊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广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5月至2021年2月,任恒川新材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恒川新材董事长。2002年5月至2015年8月,任恒达有限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被选举为恒达新材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文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064,182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10.13%;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15,1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姜文龙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3.19%股权。除此之外,姜文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赵新民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机电车间、造纸车间机械员,技改部员工,造纸车间副主任兼机械员。2016年5月至今,任恒川新材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恒川新材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5年8月,历任恒达有限技改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新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100,0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赵新民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26%股权。除此之外,赵新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叶素芳女士,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5年8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工艺员、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工艺管理员,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2002年5月至2015年08月,历任恒达有限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素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650,1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4%;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叶素芳女士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87%股权。除此之外,叶素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方宏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12月至2002年7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副班长、班长、副主任、主任。2002年8月至2015年8月,历任恒达有限造纸一分厂厂长,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100,0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方宏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26%股权。除此之外,方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廖寿华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浙江亚伦集团。2003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恒达有限班长、值班长、二分厂副厂长、二分厂厂长;2015年8月至今,历任恒达新材二分厂厂长、恒川新材3号线筹备负责人、恒川新材3号线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寿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0,0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除此之外,廖寿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李元平先生,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2005年2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任职于佛山市昊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2018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13日,任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1日至今,历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任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30日至2023年5月26日,任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15日至2022年11月2日,任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6日至今,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2021年7月27日至今,任上海凯利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2月13日至2024年5月6日,任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11日至2024年1月26日,任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20日至今,任上海凯辰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2月8日至今,任上海赛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21日至今,任江苏艾迪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元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乐进治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1日至2007年5月15日,任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07年5月16日至2010年10月15日,任金华市浙金钢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10月16日至2014年2月25日,任天津浙金钢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2月26日至2015年8月25日,任浙江国大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8月26至2016年6月25日,任企事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26日至2023年4月23日,任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2018年9月7日至2024年5月24日,任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任浙江亿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2月1日至今,任杭州湘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1至2024年6月11日,任湖州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27日至今,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26日至今,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进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郑梦樵先生,195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1978年10月至1987年4月,任杭州新华造纸厂科长;1987年4月至2007年,任浙江省轻工业厅造纸工业公司经理;2007年至今,任浙江省造纸行业协会、浙江省造纸学会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7月20日至2020年1月16日,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2017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4日,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6日,任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1日至今,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26日,任恒达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梦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周青先生: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2年3月至2003年8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造纸车间班长、调度、车间副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广汇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03年9月至2015年8月,历任恒达有限仓储主任、总经办主任;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监事会主席、总经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0,0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除此之外,周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黄凯先生: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无锡零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内勤。2013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恒达有限财务部会计;2015年8月至2023年3月,任恒达新材财务部会计;2018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监事;2023年3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菊红女士: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2月,任杭州向阳纸张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向阳造纸厂)技术员。2003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恒达有限技术员;2015年8月至今,历任恒达新材技术研发中心主管、副主任;2020年2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菊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杨菊红女士间接合计持有公司0.03%股权。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姜文龙先生、赵新民先生、叶素芳女士、方宏先生简历参见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2、叶民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89年12月,任龙游印刷厂财务科会计;1990年1月至2002年4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财务部会计、副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恒川新材董事。2002年5月至2015年8月,任恒达有限财务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100,0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叶民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26%股权。除此之外,叶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雪洪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2年3月至2002年9月,历任浙江亚伦集团制浆车间质量检验员、质检班长,供销科(经营部)副经理,经营部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恒川新材董事。2002年9月至2015年8月,历任恒达有限营销部营销经理,营销中心营销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营销总监;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650,1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4%;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陈雪洪先生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87%股权。除此之外,陈雪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伊财富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浙江三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厂长。2012年6月至2015年8月,任恒达有限技术研发中心主任;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技术研发中心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恒达新材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伊财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0,0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除此之外,伊财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郑洲娟女士,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任杭州执掌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编辑。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恒达有限文员;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恒达新材文员;2016年11月至今,任恒达新材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职业操守及专业能力。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恒达新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洲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7,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郑洲娟女士间接合计持有公司0.03%股权。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内审部负责人简历程新美女士,女,汉族,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至2015年7月,任恒达有限考核主管;2015年8月至今,任恒达新材管理者代表。2017年3月至今,任恒达新材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新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0,0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除此之外,程新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陈臣拓先生,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24年2月加入恒达新材,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臣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