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3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5日起由
39.37元/股调整为38.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8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7.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204,9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