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0  恒达新材(301469)公司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达新材”)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股东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游联龙”)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76,14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00%)。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龙游联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股东龙游联龙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龙游联龙合计持有股份8119.138119.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119.138119.1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截至2024年11月15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截至2025年3月8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龙游联龙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已届满,龙游联龙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况。

3、龙游联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龙游联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企业所持恒达新材股份在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减持期间,龙游联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