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4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 年8 月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召集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其中计乐宇先生、刘胤宏先生、 庞霖霖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 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于2025 年8 月27 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致 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决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决议自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自
2025 年8 月27 日至2026 年8 月26 日止),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为 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至前 次有效期届满之日(2026 年8 月26 日)起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8 月25 日,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 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5 年8 月27 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根据前述决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自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即自2025 年8 月27 日至2026 年8 月26 日止),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为 保证本次交易的持续、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2026 年8 月26 日) 起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8 月25 日,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
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除延长上 述有效期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 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