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监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良好,未发现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