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经胜、古范球、陈永康
2023年 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