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426,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70%,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2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东户数为1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1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户数为1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11,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5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6号),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0,000股,并于2023年7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2,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71,955,40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212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20,044,59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787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2,426,06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6370%,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4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做出承诺如下:
1、股东深圳前海兆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慧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股东国信证券-兴业银行-国信证券豪恩汽电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出承诺如下:
上述股东管理人承诺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26,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70%。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股) | 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首发前限售股 | 深圳前海兆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慧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5,000 | 0.4511% | 415,000 | 0 |
2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 国信证券-兴业银行-国信证券豪恩汽电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1,060 | 2.1859% | 2,011,060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1,011,060 | 77.1859 | -2,426,060 | 68,585,000 | 74.5489 |
首发前限售股 | 69,000,000 | 75.0000 | -415,000 | 68,585,000 | 74.5489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 2,011,060 | 2.1859 | -2,011,06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988,940 | 22.8141 | +2,426,060 | 23,415,000 | 25.4511 |
三、总股本 | 92,000,000 | 100.0000 | 0 | 92,000,000 | 100.0000 |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