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88证券简称:豪恩汽电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81.6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46万元,共计人民币9,026.12万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12,69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939,001.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635,684.31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03,317.45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5月22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441C00013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
| 1 | 豪恩汽电深圳产线扩建项目 | 39,288.09 | 30,446.26 |
| 2 | 惠州豪恩汽电产线建设项目 | 55,747.03 | 47,187.65 |
| 3 | 豪恩汽电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50,180.40 | 26,960.00 |
| 合计 | 145,215.52 | 104,593.91 |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41A017345号),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881.6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8,881.6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 本次置换金额 |
| 1 | 豪恩汽电深圳产线扩建项目 | 30,446.26 | 495.05 | 495.05 |
| 2 | 惠州豪恩汽电产线建设项目 | 47,187.65 | 8,097.61 | 8,097.61 |
| 3 | 豪恩汽电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26,960.00 | 289.00 | 289.00 |
| 合计 | 104,593.91 | 8,881.66 | 8,881.66 |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41A017345号),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44.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以自有资金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 | 置换金额 |
| 1 | 保荐费及承销费 | 971.70 | - | - |
| 2 | 律师费用 | 47.17 | 47.17 | 47.17 |
| 3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20.75 | 35.85 | 35.85 |
| 4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72.64 | 35.61 | 35.61 |
| 5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51.30 | 25.83 | 25.83 |
| 合计 | 1,263.57 | 144.46 | 144.46 |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81.6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46万元,共计人民币9,026.12万元。。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