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026 年8 月7 日,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到委员 3 人。会议由主任委员古范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 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 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 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 权行权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 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次期权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 的方式进行行权。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与会委员签字:
古范球
陈永康
罗小平
2026 年8 月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