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经公司核实,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以及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石墨散热片、导热垫片、导热凝胶、热管、均温板等导热散热材料,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AI手机概念股,AI相关技术应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行业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1489,证券简称:思泉新材)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未达到规定发布业绩预告的有关情形,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拟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 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经公司核实,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以及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为石墨散热片、导热垫片、导热凝胶、热管、均温板等导热散热材料,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AI手机概念股,AI相关技术应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行业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函;
2. 《董事会对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