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海新材、南山基金)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思泉新材股票代码:301489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8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思泉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上市公司、思泉新材 | 指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富海新材 | 指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山基金 | 指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HA1A76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经营期限 | 2017-05-08至2025-12-31 |
主要出资人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8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富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45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R2J60E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
经营期限 | 2016-12-21 至 2026-12-21 |
主要出资人
主要出资人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三层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玮 |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深圳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玮 |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深圳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上市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1159%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凌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5771%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情况说明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份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止)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88,627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47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计划内已减持1,3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422%,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除以上计划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持有思泉新材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减少其在思泉新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总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总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富海新材 | 无限售流通股 | 3,400,000 | 5.8945% | 2,884,000 | 4.9999% |
南山基金 | 无限售流通股 | 835,000 | 1.4476% | 0 | 0.0000% |
合计持有股份 | 4,235,000 | 7.3421% | 2,884,000 | 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35,000 | 7.3421% | 2,884,000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422%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富海新材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212-20250212 | 516,000 | 0.8946% |
南山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202-20250211 | 835,000 | 1.4476% |
合计 | 1,351,000 | 2.342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环镇路362号 |
股票简称 | 思泉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489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8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235000 股 持股比例:7.342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351000 股 变动比例:2.3422% 变动后持股数量:2884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12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持有思泉新材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减少其在思泉新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