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任泽明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