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思泉新材(301489)公司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5 月21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21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环镇路362 号思泉科技园1 栋一楼会 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泽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2,811,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15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526,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6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285,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3%。

4.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98 人,代表股份9,285,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1 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 人,代表股份9,285,3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3%。

5.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4,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 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2,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反对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2,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弃权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76,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5.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1%;反对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弃权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73,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弃权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6.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8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80,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反对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7.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6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7%;反对11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

弃权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59,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78%;反对11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9%;弃权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宝梁、曹麟。

3. 结论意见:思泉新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