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2-20  乖宝宠物(301498)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乖宝宠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乖宝宠物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4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9元,并于2023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相关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止,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4年2月16日,非交易日顺延,下同)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

的,本人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条件: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监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若发行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方式: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将遵守监管规则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监管规则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1%;

②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2%;

③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将不低于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5%;

④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导致减持完成后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本人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承诺函第三条第4款之第(1)项和第三条第5款的相关承诺;

⑤本人将明确并披露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权安排,并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

营。

(5)减持期限: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至少十五个交易日前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至少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此外,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当与本人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5、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报告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以上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强制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7、本人自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诺中属于相关监管规则对于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特殊要求的内容。

三、相关承诺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2024年2月19日收市,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39.99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相关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与公司关系持股数量(万股)原股份锁定期到期日(非交易日顺延)本次延长后股份锁定到期日(非交易日顺延)
直接间接
1秦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18,307.902,992.872026.8.162027.2.16
2秦轩昂秦华之子,秦华一致行动人、董事-277.392026.8.162027.2.16

注:间接持股数量是根据间接持股比例与公司总股本相乘得出。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已遵守IPO申报时出具的承诺,就公司股价存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事项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陈凤华 孙喜运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