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大冲路段3 号飞南研究院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雁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 人,代表股份421,617,3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 420,079,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1,537,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 人,代表股份1,537,45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 人,代 表股份1,537,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根据相关法 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53,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反对53,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53,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反对53,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6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20%;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0%;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916%;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0%;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6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7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16%;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0%;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孙雁军先生、何雪娟女士、宁波启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5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193,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4%;反对41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1%;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13,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246%;反对41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20%;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5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7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16%;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0%;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5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反对5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70,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61%;反对5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5%;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5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反对5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70,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61%;反对5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5%;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45,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65,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54%;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87%;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9%。
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四会晟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6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55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3%;反对5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7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16%;反对5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50%;弃权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清伟律师、蔡嘉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