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02  华阳智能(30150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15-15:00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云初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名,代表股份42,89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5.145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4,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9998%。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8,64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45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511,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895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511,4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5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含现场和通讯方式),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云初先生、许鸣飞先生、於建东先生、王少锋先生、许燕飞女士、何彦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许云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8,64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4,2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429%。

许云初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许鸣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5,13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0,7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71%。

许鸣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於建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5,1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0,76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73%。

於建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王少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5,14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0,77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99%。

王少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许燕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5,2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0,86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79%。

许燕飞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何彦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539,14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54,76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23%。

何彦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周旭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周旭东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其余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干为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5,1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0,7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77%。

干为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史庆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5,2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0,8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73%。

史庆兰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周旭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539,23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54,8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07%。

周旭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伟先生、顾文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彩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王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495,1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10,76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83%。

王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顾文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42,539,24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所获得选举票数为154,8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811%。

顾文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臧公庆、杜安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