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现场口头通知、通讯等方式发出,主持人已在会议前做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由竺福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丽云、丁建萍、刘玉龙、朱狄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意向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各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益生菌领域开展密切合作,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与潘玉林、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就双方在益生菌领域进行战略合作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并同意在协议签署后且
收到潘玉林交付的经潘玉林配偶签署的配偶知悉同意函以及中科嘉亿(山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同意签署本协议的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作为本次合作的意向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