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媛媛)

查股网  2024-04-02  金凯生科(301509)公司公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媛媛,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2021年4月起担任金凯生科独立董事。兼任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会议次数
刘媛媛7003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3年,本人作为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一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分别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有效协调。在年度审计前后多次就审计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保质保量推进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等形

式进行现场办公,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本人审议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授权实施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及公司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公司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本人审议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续聘安

永华明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4.提名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FUMIN WANG(王富民)先生、LIANPING WU(吴连萍)女士、贾铁成先生、宋学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刘媛媛女士、游松先生、郭玉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资格。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3年,本人审议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了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

6.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媛媛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