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0股票简称:固高科技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行权涉及人员
人,行权数量为4,408,880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0%
、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方式,本次行权价格
1.9535元/份。
、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日:
2026年
月
日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440.888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有限售流通股
440.888万股,股本由400,010,000股增加到404,418,880股。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集中行权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股票期权数量:4,408,880份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535元/股(调整后)。
5、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168人。
6、等待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批行权,第一批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2个月,若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2个月内公司未完成上市,则顺延至公司上市之日(“第一个等待期”);第二批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为第一个等待期加上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12个月(“第二个等待期”);第三批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为第二个等待期加上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12个月(第三个等待期)。在各个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该批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行权安排: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次日起12个月内 | 3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后次日起12个月内 | 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第三个等待期届满后次日起12个月内 | 40% |
激励对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则该等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公司将不予安排行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不予安排行权,该等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满后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0日就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公示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7,4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7,000份。
7、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0,0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0,0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7,4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0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0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股票期权3,419,460份。
13、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7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4、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扣除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注销部分后实际注销56,0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5、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股票期权3,360,660份;2)《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00份。
1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00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7、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000份。
18、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方式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行权方式由自主行权调整为集中行权。
| 变动日期 | 该次行权数量(万份) | 该次取消期权数量(万份) | 该次激励对象减少人数 | 该次变动后期权数量(万份) | 该次变动后行权价格(元/份) | 该次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 | 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
| 2021年11月1日(授予日) | / | / | / | 1,260.00 | 2.08 | 204 | / |
| 2022年4月20日 | / | 28.74 | 7 | 1,231.26 | 2.08 | 197 | 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2年9月20日 | / | 28.70 | 5 | 1,202.56 | 2.08 | 192 |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3年3月1日 | / | 8.00 | 3 | 1,194.56 | 2.08 | 189 |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3年8月 | / | 14.00 | 3 | 1,180.56 | 2.08 | 186 |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
| 25日 | 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 2023年10月27日 | / | 21.74 | 4 | 1,158.82 | 2.08 | 182 |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3年12月19日 | / | 6.00 | 1 | 1,152.82 | 2.08 | 181 |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4年4月18日 | / | 13.00 | 4 | 1,139.82 | 2.08 | 177 |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4年4月24日 | / | 341.946 | / | 797.874 | 2.08 | 177 |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股票期权3,419,460份。 |
| 2024年8月13日 | / | 7.07 | 3 | 790.804 | 2.08 | 174 |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4年12月3日 | / | 5.60 | 1 | 785.204 | 2.08 | 173 |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5年4月23日 | / | 337.116 | 1 | 448.088 | 2.08 | 172 |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股票期权3,360,660份;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取消股票期权共计10,500份。 |
(三)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除上述变动情况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本次期权成就的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人,其中
名激励对象为中国香港居民,其注资须外管局审查导致时间不确定,拟另行申请单独行权;其余
人本次一并集中行权。鉴于上述情况,本次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集中行权,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本次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为4,408,880份。
(一)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说明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第三个行权期为自第三个等待期届满后次日起
| 2025年8月27日 | / | 6.00 | 2 | 442.088 | 2.08 | 170 |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
| 2026年4月26日 | / | 0.8 | 1 | 441.288 | 2.08 | 169 | 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
| 2026年4月26日 | / | / | / | 441.288 | 1.9535 | 169 | 公司2023、202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
| 2026年7月31日 | 440.888 | / | 168 | 0.4 | 1.9535 | 1 |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168人集中行权。 |
| 2027年6月29日前 | 0.4 | / | 1 | 0 | 1.9535 | 0 | 1名激励对象为中国香港居民,其注资须外管局审查导致时间不确定,拟另行申请单独行权。 |
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激励对象获授期权自授予日起已超过56个月且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激励计划第3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二)本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序号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①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A.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B.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C.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②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
| 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 ||||||
| 3 |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间如下表所示: | |||||
| 行权期 | 对应行权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区间 | ||||
| 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80% | 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100% | |||||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5年 | 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4%,但低于28%;或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0-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2.4%,但低于28% | 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8%;或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0-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8% | |||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454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1.55%;达到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454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1.55%;达到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 |
| 任一行权考核年度,根据公司考核营业收入所对应的上表相应考核目标区间,确定该行权考核年度对应的行权期所有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不得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任一行权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表中“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80%”业绩考核目标区间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行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一)本次行权数量:4,408,880份。
(二)本次行权人数:168人。
(三)本次行权价格:1.9535元/份(调整后)。
(四)本次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五)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本次行权前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 本次行权数量(万股) |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
| 吴宏 | 总经理 | 38.804 | 38.804 | 100% |
| 李泽源 | 副总经理 | 6.20 | 6.20 | 100% |
| 小计(2人) | 45.004 | 45.004 | 100% | |
| 重要岗位人员(166人) | 395.884 | 395.884 | 100% | |
| 合计(168人) | 440.888 | 440.888 | 100% | |
其他说明:
(
)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人,其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人,其中
名激励对象为中国香港居民身份,其注资须外管局审查导致时间不确定,拟另行申请单独行权;其余
人本次一并行权。综上,本次实际行权人数为
人,行权数量为4,408,880份。
(一)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日:
2026年
月
日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上市流通数量:
4,408,880股。
(三)本次行权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应遵守以下规定: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其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变化后的有关规定。
(四)流通说明:由于本次股票期权上市后的限售期为36个月,故本次上市股份实际可流通日为2029年7月31日。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7日出具了《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6000002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7月24日止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68名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认购的股份共计4,408,880股,认购价格为每股1.9535元,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2,747.08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7月31日。
本次行权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不得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对外投资或其他与补充流动资金无关的用途。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变更前 | 本次变动股数(股) | 变更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20,850,740.00 | 30.21 | 4,408,880.00 | 125,259,620.00 | 30.97 |
| 1、其他内资持股 | 29,541,060.00 | 7.39 | 4,408,880.00 | 33,949,940.00 | 8.39 |
| 2、外资持股 | 91,309,680.00 | 22.83 | - | 91,309,680.00 | 22.58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9,159,260.00 | 69.79 | - | 279,159,260.00 | 69.03 |
| 三、总股本 | 400,010,000.00 | 100.00 | 4,408,880.00 | 404,418,880.00 | 100 |
注:
1、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因激励对象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00,010,000股增加到404,418,880股。总股本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激励对象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六)董事会盖章确认的激励对象名单、行权数量及证券账户;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