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28,65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九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烁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金能源”)与兴业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近日,公司与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集团”)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与苏豪集团签订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00万日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3、近日,公司为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贸易”)出具了《担保函》,约定公司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琥珀新材”)与苏美达贸易签订的代理进口协议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8,800万日元的担保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烁金能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烁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4月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潘波
5、注册资本金: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烁金能源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20,592.40 | 8,670.70 |
负债总额 | 10,393.64 | 3,958.37 |
净资产 | 10,198.76 | 4,712.33 |
项目 | 2023年1月-12月 | 2022年1月-12月 |
营业收入 | 8,241.92 | 0 |
利润总额 | 486.43 | -287.67 |
净利润 | 486.43 | -287.67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烁金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琥珀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5月17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港兴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罗佳
5、注册资本金:伍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琥珀新材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154,663.66 | 58,670.53 |
负债总额 | 106,839.92 | 28,810.55 |
净资产 | 47,823.73 | 29,859.98 |
项目 | 2023年1月-12月 | 2022年1月-12月 |
营业收入 | 0.31 | 0 |
利润总额 | -2,036.24 | -140.02 |
净利润 | -2,036.24 | -140.02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琥珀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九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权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苏豪集团签订的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100,000万日元(大写:拾亿日元整)
3、保证范围:主协议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主协议项下的应付每一笔款项的付款到期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苏美达贸易签订的保证函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38,800万日元(大写:叁亿捌仟捌佰万日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应由被保证人承担的所有债务和责任。
4、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烁金能源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和全资子公司琥珀新材的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烁金能源的发展和琥珀新材建设高档铜箔项目的实施。公司对烁金能源和琥珀新材拥有控制权,对其债务偿还能力均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
3、《担保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