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28,65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化学”)
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坦德科技”)购买贵研化学贵金属化合物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合同编号:HETO22800000720240800000016BZ01和HETO22800000720240800000019BZ01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与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开立信用证,分别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及5,100万元的担保保证,本次公司为德福新材提供担保总额为7,650万元。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斯坦德科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斯坦德电极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4月1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港兴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罗佳
5、注册资本金:肆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金属链条及其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斯坦德科技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未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13,504.36 | 13,816.34 |
负债总额 | 8,045.69 | 8,679.68 |
净资产 | 5,458.66 | 51,36.55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 | 2023年1月-12月 |
营业收入 | 5,865.75 | 11,128.73 |
利润总额 | 376.34 | 1,273.76 |
净利润 | 381.07 | 1,323.80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斯坦德科技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德福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1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2108号
4、法定代表人:张涛
5、注册资本金:壹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电解铜箔生产与销售(包括对外出口)、铜箔产品及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服务与咨询;物流及运输。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未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462,304.29 | 498,870.74 |
负债总额 | 333,911.02 | 360,867.04 |
净资产 | 128,393.27 | 138,003.70 |
项目 | 2024年1月-6月 | 2023年1月-12月 |
营业收入 | 125,211.00 | 253,682.76 |
利润总额 | -9,537.00 | -4,048.62 |
净利润 | -9,593.16 | -3,983.89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贵研化学签订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一般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购销合同中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未完全履行对债权人所产生的债务,包括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贵金属化合
物购销合同贵金属化合物货款义务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完全履行等而产生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贵金属化合物购销合同货款(保证担保本金金额约500万元,账期30天)。
4、保证期间:自授信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止)。
(二)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的合同编号:
HETO22800000720240800000016BZ0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2,55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51%的贷款本金,并且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债务人对于其在主合同项下贷款的部分偿还而按比例减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相关“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的合同编号:
HETO22800000720240800000019BZ0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5,1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万元整)
3、保证范围: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以外其他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服务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相关“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斯坦德科技和控股子公司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
的需要,通过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斯坦德科技和德福新材的发展。公司对斯坦德科技和德福新材债务偿还能力均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合同》
2、HETO22800000720240800000016BZ01《保证合同》
3、HETO22800000720240800000019BZ0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