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信精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国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2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
2025年2月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国军先生函告,2025年2月5日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87%,减持后张国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1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8.8312%,导致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国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张国军 |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5日 | ||||
股票简称 | 智信精密 | 股票代码 | 301512 | ||
变动类型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25 | 0.4687 | |||||
合计 | 25 | 0.468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 | ||||||
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496 | 9.3000 | 471 | 8.831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 | 2.3250 | 99 | 1.85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2 | 6.9750 | 372 | 6.975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2024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张国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