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姚刚先生、杜云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6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
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8,787股至757,5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0.38%至0.76%。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6)。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