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2-03  港通医疗(301515)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简称:港通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普海联系电话:028-68850835
保荐代表人姓名:蒲飞联系电话:028-6885083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普海、蒲飞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1月21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三会文件以及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与管理层沟通或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控制度、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及报告、相关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控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公司内控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不适用(注1)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适用(注2)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适用(注3)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三会文件、内部文件等进行核实比对,并与相关人员沟通或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注4)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等文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或访谈,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否(注5)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文件,与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绩情况,查阅行业资料、同行业业绩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是(注6)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检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事项及执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或访谈,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内部财务资料等,了解公司现金分红、大额资金往来、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履行、生产经营环境等重要事项的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不适用(注7)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不适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变化2026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200万元至400万元,业绩同比由盈转亏,业绩变化原因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保荐人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受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未达预期、外部经济环境及产业形势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相较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计划进度有所滞后。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7月25日、“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7月25日、“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7月25日。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注1: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部门已在上市前建立;注2: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计划2026年2月底前提交;注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划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提交;注4: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注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投项目中,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不及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预期进度,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注6:2026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200万元至400万元,业绩同比由盈转亏;注7: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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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普海蒲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