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国鼎)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陕西华达股票代码:3015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西街向北50米,中国诚通集团3层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峰园2号楼2层20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华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 指 |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陕西华达 | 指 |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146876%下降到4.99996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鼎 | 指 | 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峰园2号楼2层205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国鼎科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总额 | 3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48317287E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5-06-19 至 无固定期限 | |||
合伙人结构 | 合伙人类型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国鼎科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400 | 1.33% | |
有限合伙人 | 宁波汇通诚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50 | 17.17% | |
有限合伙人 | 西藏贰加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16.67% | |
有限合伙人 | 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4,500 | 15.00% |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500 | 15.00% | |
有限合伙人 | 王薇 | 4,000 | 13.33% | |
有限合伙人 | 宋光曙 | 2,000 | 6.67% | |
有限合伙人 | 胡明 | 1,150 | 3.83% | |
有限合伙人 | 江苏硕石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3.33% | |
有限合伙人 | 季南芳 | 800 | 2.67% | |
有限合伙人 | 吴可茵 | 500 | 1.67% | |
有限合伙人 | 吴怀镛 | 500 | 1.67% | |
有限合伙人 | 代文化 | 500 | 1.67% | |
通讯方式 | 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西街向北50米,中国诚通集团3层 联系电话:010-837726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周建 |
性别 | 男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国籍 | 中国 |
长期居住地 | 北京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其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北京国鼎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0个自然日内(即2024年11月27日—2025年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2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上述减持计划。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等相关安排,届时将严格按照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5,5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46876%。2024年1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58,7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5,401,3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价格变动区间 | 变动数量 | 变动比例 |
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11.27 | 集中竞价 | 53.04元/股至56.67元/股 | -158,700股 | -0.146908%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5,560,000 | 5.146876% | 5,401,300 | 4.9999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60,000 | 5.146876% | 5,401,300 | 4.9999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周建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附表;
6、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普新二路5号
联系人:吴润田
电话:029-87552259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周建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普新二路5号 |
股票简称 | 陕西华达 | 股票代码 | 3015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峰园2号楼2层205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560,000股 持股比例:5.14687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58,700股 变动比例:-0.146908% 变动后持股数量:5,401,3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68%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计划。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等相关安排,届时将严格按照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周建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