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0  长华化学(30151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5%以上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厦门昕锐”)、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87,704股(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昕锐、

宁波创丰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3月7日期间,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昕锐、宁波创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4,500股,减持后持股数量从8,974,820股减少至8,350,32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从6.44%降低至5.9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1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C之七
信息披露 义务人2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C之七
信息披露 义务人3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4005-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3月7日
股票简称长华化学股票代码301518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624,5000.45%
合计624,5000.4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6,410,7184.60%5,786,2184.1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6,410,7184.60%5,786,2184.1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282,0510.92%1,282,0510.9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282,0510.92%1,282,051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282,0510.92%1,282,0510.9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282,0510.92%1,282,051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8,974,8206.44%8,350,3205.99%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8,974,8206.44%8,350,3205.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2024年12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昕锐和宁波创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187,70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本次股份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目前减持计划尚在进行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 系基于扣除回购专户里股份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